本报讯 (记者王宁)近日,中国证监会就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。嘉实基金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,此次修订本质上是《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精神在制度层面的落地。《管理办法》作为公募基金运作管理的基础性制度,此次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行业发展方向,回应了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,充分体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主线。

十余年来,中国资本市场、公募行业业态、投资者结构均发生深刻变化。在嘉实基金看来,此次修订的着力点,是回应行业多年积累的实际问题、校准受托职责:监管以更清晰的规则约束投资运作、以更明确的要求回归受托本源,本质都是为了让投资者真正受益、推动公募基金实现高质量发展。嘉实基金也将以此为契机,把“以投资者为本”更深入落实到产品运营、投资管理、客户服务等各个环节。

此次修订坚持投资者最佳利益导向,充分考虑到公募基金产品实际情况,在规范前提下为行业发展和产品创新留出空间。例如,《管理办法》将股票基金、混合基金、FOF(基金中基金)等的成立门槛,从规模2亿元、份额2亿份分别降低至5000万元、5000万份。嘉实基金认为,权益投资的价值发现需要前瞻布局与耐心坚持,适度下调成立门槛,让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产品在起步阶段顺利成立运作;不再以单一规模指标简单触发终止,为需要长期培育的产品留出成长时间。这有助于引导和支持基金管理人在市场相对低位、长期价值逐步显现时做好权益产品供给,落实逆周期布局,更好平衡市场产品供给与投资者获得感。

其次,强化投资运作约束,严控基金风格漂移。《管理办法》通过明确投资约束、细化运作要求,防止产品定位与实际运作脱节,同时完善信息披露、基金分红、持有人权益保护等配套机制。嘉实基金表示,这些举措进一步规范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各项要求,切实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各个环节加强管理,促进基金产品与真实风险特征相匹配,让投资者“买得清楚、配得恰当”,从而提升持有体验。

嘉实基金还表示,《管理办法》为行业发展和产品创新预留发展空间,更好地体现监管规则面向未来市场发展的建设性和适应性。接下来,公司将以此次《运作办法》修订为契机,把“以投资者为本”贯穿到研究、产品、投资与销售服务全链条,在服务居民财富管理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、引导长期资金入市的进程中,担当应有之责、贡献应有之力。

(编辑 王浩)